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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交运[2025]9号-关于推动绿色船舶补能设施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省港口集团:

           为贯彻落实《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液化天然气码头布局方案(2017—2025年) 》、《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动绿色船舶补能设施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绿色船舶补能设施发展的重要意义
           推动绿色船舶发展,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制造强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打造更具特“水运江苏”的有力支撑。补能设施作为绿色船舶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够有效缓解船舶里程焦虑、提升船舶运营效能、降低船舶运营成本,是推动绿色船舶规模化应用的关键支撑。 目前,江苏省绿色船舶建造步伐加快,但存在补能设施建设进度与船舶发展需求不匹配、已建成补能设施运营质效有待提升等问题。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推动绿色船舶补能设施建设对江苏省内河航运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推进补能设施建设。
           
    二、科学布局合理选址
          绿色船舶补能设施布局选址应遵循规划统筹、需求导向、 安全集约原则,确保布局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加油( 气)网点、水上服务区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探索建设具备LNG 、电力、甲醇、 氢等多元补给能力的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重点在长江干线布局LNG补能设施,选址建设应充分考虑航道通航条件、通航密度及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结合京杭运河沿线LNG动力船舶补能需求,采用LNG标准化燃料罐换罐补能。重点在京杭运河、长江干线沿线的港口(危化品码头除外)、水上服务区等地布局充电设施,选址建设应综合考虑电力供应、土地资源等保障因素。统筹考虑实际应用场景用能需求、安全监管、空间资源等因素,探索布局甲醇、氢、氨等动力船舶补能设施。
            
    三、鼓励先进技术应用
          充分发挥我省船舶研发、设计、建造和航运集群发展优势, 推动绿色船舶上下游产业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鼓励结合实 际应用场景,采用标准化燃料罐、加注船、加注趸船、岸基加 注站等多种加注技术,探索研发LNG动力船舶高效、安全的加注设备。加强船用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集成和优化, 加快大功率快速充电、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动力电池等核心技术研发应用。鼓励围绕甲醇、氢、氨等燃料的运输、存储、 加注环节,积极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及设备研发。指导标准化组织、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航运企业、关键设备供应商等加强合作,加快建立绿色船舶补能设施技术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制定涵盖设计研发、设施建设、操作规程、船岸衔接、运营服务、安全监管以及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标准规范,加快《非船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动船舶之间的数字通信协议》( T/CIN  029—2024)团体标准的推广应用。
           
    四、推动商业模式创新
           打造利益共享的新模式,支持货主企业、港口企业、航运 企业、能源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动力电池等关键设备配套企业深度参与绿色船舶产业发展,稳定运输需求和能源供应,降低 建造和运营成本,提升运营质量效益。探索设施共享,支持实行标准化燃料罐、箱式电源等可移动船舶设备共担共用;探索船电分离,由第三方标准化箱式电源租赁企业提供公共电池设计、建造、租赁、回收、处理等服务;探索智能运维,提升专业化公共运维平台为船舶提供维修保养、燃料供应等精准服务的能力。  
           
    五、强化安全质量管理
           加强补能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阶段的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补能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补能设施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补能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 一设施一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测和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监测补能设施运行状态,开展远程诊断、故障监控和安全预警等工作。
           
    六、推动提升供能保障
          积极推动构建与传统能源挂钩的长期稳定保供保价体系, 促进电力、LNG等能源产业和船舶产业协同可持续发展。强化 LNG供应和价格协调机制研究,鼓励构建多方参与主体、多元供应气源、多种加气技术的LNG加注体系,协商确定合理的LNG价格水平,保障LNG供应充足。鼓励将纯电动船舶充(换) 电设施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相关 电价政策,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力度,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  求且具有包容性,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满足充(换) 电设施建设需求。推动建立甲醇、氢、氨等燃料供应 保障体系,拓展省内外供给渠道。
           
    七、加强协同联动发展
           深化区域协同,推动长江经济带补能设施一体化布局,重 点推进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跨省航道沿线补能设施互认互 用、互联互通,推动建立补能需求动态监测与应急调度机制。 强化产业协同,推动能源企业、航运企业、船舶制造企业、科研机构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开展技术交流、资源共享,促进绿色船舶产业全链条协同、可持续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增强产业影响力,推动绿色船舶规模化应用。
          
    八、合力强化保障措
          加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海事、交通运输、 水利等部门协调联动,统筹解决绿色船舶补能设施在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将绿色船舶补能设施建设需求纳入新建或改扩 建的水上服务区相关项目,强化补能设施用地等资源保障。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对绿色船舶补能设施建设的支持政策,充分利“两重”“两新”支持政策,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动态跟踪绿色船舶补能设施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适 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及时解决共性问题,营造推动绿色船舶补能设施发展的良好氛围。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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